【阅读原文】合宜的信,为永生劳力
当为永生劳力
在
约6:26-27
中,耶稣又一次实实在在地说,这次他说:不要为那必坏的食物劳力,要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劳力。这食物就是他自己,凡信神所差来的就是为永生而劳力了(
约6:29
)。耶稣挑战了人们只追求肉体需要的想法,希望人们站在属灵的视角下看到人真正需要的救赎。而人可能最大的问题就是在罪中很难有属灵的视角,所思所想尽都是地上的事。就如今天的教会里,有时我们谈论公义、爱、圣洁,好像也只是在属世的视角中来谈论,也把这些当作肉体上的需要,可以使自我得到“成长”的满足,也可以向人炫耀。我们的确是为了那将来的永生过今世的每一天,每一天怎么过好当然需要思量,但爱神和渴慕神的赏赐才是那真正的目的。
许多时候,我们很少谈论永生,也很少把永生当作一个信仰追求的目标。这可能是对永生有些模糊或误解。一方面,在圣经中的确没有清晰地定义何为“永生”;另一方面,人们似乎很难期待一个未来的事情。许许多多的因素下,从而导致这一个重要的、美好的、未来结局常常从人们的追求中淡忘出去,加之罪的影响和对世界的眷念,人们也就不那么期待一个遥远的“永生”。
约翰福音6:35,47-48,51 和合本
35 耶稣说:“我就是生命的粮。到我这里来的,必定不饿;信我的,永远不渴。……
47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信的人有永生。 48 我就是生命的粮。……51 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人若吃这粮,就必永远活着。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为世人之生命所赐的。”
什么是永生
孤独的长生
永生是什么呢?在一些吸血鬼电影里,永生就是身体年龄永远地定格在某一时刻,永远地活着。但是随着后现代的崛起,这种可以永葆青春地活着也在爱情面前变得毫无意义,甚至成为一种永恒孤独的诅咒。类似地,在中国,当卢照邻诵出“得成比目何辞死,愿作鸳鸯不羡仙”,以及仓央嘉措写出“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时,人们视乎也认为长生不一定是最好的人生追求。爱情是最能温暖人心的,给人以深刻追求动力的情感满足。
在西游记中,长生不老的几种方法。天上的蟠桃、地上的人生果,以及行走的唐僧肉。这一点看起来和耶稣说他的肉就是生命的粮差不多,只不过长生不老也不是永生。而耶稣的身体是真的要舍弃在十字架上,唐僧肉则有一众徒弟和隐藏在暗处的六丁六甲保护着,任何想要吃唐僧肉的妖精都没有好结果。
约翰福音6:53-55 和合本
53 耶稣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 54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 55 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
虽然圣经没有清晰的定义,但我们依然可以在圣经中窥见“永生”不同于长生不老的一些美好。如果人们还是以长生不老的想象来定义永生,那么永生确实没有太多值得追求,值得耶稣强调人生应当追求的地方。
永生不只是灵魂的永续
在耶稣的话中,我们可以知道“永生”与复活是相联系的,而复活会有配得“永生”的身体。因此“永生”并不只是灵魂的存在,人生甚至可以期盼着如今生一样地享受世间的美好。就像耶稣复活后依然吃了门徒们给他的烤鱼。这就断绝了许多科幻片中意识永存的想法,人们不是把自己的意识复制一份在网络上就“永生”了。“永生”可以真实地接触世界,与世界发生关系,永生的就是现今的这个你!
永生不只是时间上的长期存在
“永生”的另一个相关的信息是有神亲自地永恒同在,人要在神里面,神也在人里面。因为神是超越时间的永恒存在,那么人的“永生”也必将不只是时间上的长期存在。
路德认为,“永生”是神赐予信徒的礼物,是通过圣灵的作用,使信徒与基督联合,分享祂的神性。这意味着一种生命存在上的质变,不再是必朽坏的人生。人也可以在神里完全地满足自身人性的软弱和需要。加尔文认为,永生是神拣选之人的特权,是神恩典的果子。永生是与神建立的永恒的、个人的关系。因而,在永生里,个人意识的存在并没有被抹杀,并且个性的需要会得到真正满足。所以,耶稣强调:必定不饿,永远不渴。这并不是说人摆脱了肉体,消灭了肉体的需要,而是在神里面得到了真正的满足。
约翰福音6:35 和合本
35 耶稣说:“我就是生命的粮。到我这里来的,必定不饿;信我的,永远不渴。
这种满足必定是超越了人世间有限的爱情,可以盼望有一种超越世间任何有限之爱的情感满足在永生里。那将是人与人之间最奇妙的爱,也充满了人与神之间最美好的爱。
永生是神对人的呼召
有时,人们很难想象信仰是为了使自己获得好处。在传统的吊诡文化中,追求的会得不到,不追求的才得到。如果把永生视为一种给与人的利益和好处,可能许多人出于“真诚”、“虔诚”、“舍身”等大义之心而“不好意思”追求吧。虽然知道信耶稣的结果是永生,虽然自己也很想,但是不能明着说啊,不能把其当作信仰的主要目标呀。如果有这种想法的人,也大可不必如此了。因为永生不只是一种给与人的利益、好处,永生也是基督徒当尽的义务,因为他是神对人的呼召。
因为永生是与神的亲密同在,那么满是罪恶的人怎能配得与圣洁的至高者同在一处呢?因此,永生虽然已经从信主时开始,也必定随之而来会有本质的改变。人要在圣灵的工作中被更新,从肉体到灵魂,整个人都会更新。而信徒在这个更新中需要做的是不要消灭圣灵的感动,持守美善,禁戒邪恶(
帖5:14-22
),过一个积极顺服神的人生。
这样看来,永生也是一种活出神呼召的人生。永生并非一成不变地享受,而是活出神的使命。
如何获得永生
在
约6:29
中,耶稣对人们的回答是“信神所差来的”,也就是他自己。这块属于大家都耳熟能详的救恩教义,信就完了。只是在实践中人们又会联想到“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导致很多时候在如何才能得救,如何成为一个好基督徒上出现一些模糊的想法。
约翰福音6:29 和合本
29 耶稣回答说:“信 神所差来的,这就是做 神的工。”
在新教信仰的逻辑里,对一个还未信主的人来说,得救必然是“因信称义”,行为是靠不住的。任何在得救上靠行为的做法都有可能成为“行为称义”的错误。人们很多时候模糊地谈论“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时,所想要的其实是劝诫人要积极顺服神,不能什么都不做,不能因为自称信主就开始躺平。这时的期待是一种行出来的、外在看得见的“善行”或者“敬虔的行为”,是一种改变。而雅各说“行为成全了信心,就是亚伯拉罕的因信称义
雅2:22-23
”之时,指的乃是和信心一致的外在表现。严格说起来对一个还未得救、没有圣灵之人来说,要求他有善行/敬虔是不合理的。因为在
罗8:5-9
里,保罗明确说了没有圣灵的人是不能服神的律法。由此可见,只有信且得救之后的人才可以让其指出他的善行来。如果一个人已经得救了,那圣灵必然会在其内做工和引领,那么他就可以选择行善了。也就是说在得救之后,我们才能期待他有善行或敬虔的行为表现。而与信心一致的行为表现,特别在得救上面可能不一定是人们所期待的那种似乎是属于“信主多年,且生命很好的基督徒”才能做出的善行或敬虔行为表现。我们假设在神救恩的前提下,是人做出了“信”的决定才使人得救,那么这个做出决定的过程也可以说是一种与信一致的行为。但他看起来是一个非常内在和私人的行为,并不符合人们劝诫时的期待。
因此,永生在信之前也需要劳力——信神所差来的,信之后,也需要劳力——持续地顺应圣灵的更新和引领。
合宜的信,当追求永生
所以,信和永生是不可分割的。与信心一致的行为,必然是神对人的呼召,属于永生的一部分。同时,信所盼望的结局就是永生——一个神与人亲密同在的永恒。
合宜的信,当追求永生。但正如一开始说谈到的,耶稣在要求人们追求永生时,也是在挑战人们习惯了的属世视角。
不只是简单的对错
苏弟兄在周日的讲道中提出耶稣在约6中是一种天国真理对世界的进攻,对当事人来说可能会感到一种冒犯,当事人因而固有视角下的观念就会弃之如敝履。所以耶稣说,没有父吸引人,人就不能到他的面前。
就如同巴黎奥运会开幕式表演对一些基督徒们的冒犯,这种冒犯发生时,我们是简单地评判对错呢,还是可以多思考一下冒犯是为何发生的?就如耶稣劝人只有吃他的肉才有生命时,人们的正确回应是什么?犹太人如何进一步思想耶稣这样说的动机和原因,结局是否会有所改变呢?
同样地,人们可能说开幕式是对宗教传统的亵渎,但是导演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事呢?他可能是借此宣泄了对权威的不满,对个人情感和自由压制的不满。就像LGBT,我们按照圣经可以说这是罪,但世上许多的人为什么会支持LGBT呢?有的人可以会出于对真爱的推崇,因为他没有在其他身上感受到爱带来的满足;有的人可以出于同情,在这种支持中找到了自己也被世俗种种捆绑情感的共鸣,找到自己的价值;有的人可能是因为刻意地叛逆,因为他感受不到身边的支持和理解……我想一件事的原因很复杂,有罪的动机,也可能有美好的动机却做出了罪的行为。而世界上还有许许多多这样复杂的事情,不只是简单的对错。
我们说信神,如果这种信只是简单的对错评价,那么这依然是属世的视角。因为我们知道世界在罪中被扭曲了,不单我们自己无法轻松地行出善来,世人也是如此。不单我们身处于被罪所辖制的世界,世人也是如此。而神呼召我们进入的永生才是一个没有罪的生命。在此刻,当我们活在世上时,我们的永生是要积极回应神对世界救赎的美意。就如他在我们还做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我们或许可以多一些理解,让爱战胜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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