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消除你们心中可能产生的、使你们无法接受我可能提出的论点偏见,我有必要说这么多。让我们消除所有这样的偏见。或者,如果这样做太困难,请你们至少听完我要提出的论点,可以让你们暂缓这些偏见。因为若不首先向你们展示出恰当的证据,我也不能奢望你们会相信我所说的任何事。我也理应要求你们本着一种信念,并以一种让神得高举的意愿,接受与我们的可怜和卑微的成就相称的东西,尽管这要以我们自己的某种降卑为代价。在继续论证时,我将:
I. 从人的角度看这个问题,收集我们想到的一些考量。
II. 说明神在多大程度上、用什么方法证明了我们所坚持的教义是正确的。
那么,正如我们讨论的主题所显明的:
- 假定儿童能够在基督里成长起来,这件事绝不是荒谬的。如果此事没有荒谬之处,那么,把相反的立场(即假定儿童不可能从小就在基督里成长起来。——译注)作为基督教教育体系的目标,显然在道德上是不协调的。没有比容让孩子在成年之前拒绝神和一切神圣原则更糟糕或更有害的暗示了。你凭着怎样的权柄,能够从圣经中告诉你的孩子,或以任何迹象向他表明,你不指望他能够真正爱神和顺服神,直到他在仇恨和错误中生活了多年呢?你凭着怎样的权柄,容许他觉得自己是全人类中最缺乏属灵的特权的人,可以尽情地犯罪,却毫无能力悔改呢?
你又有怎样的权柄容许他相信,他已经年长到足以抵制一切良善,同时却太年幼而无法接受任何的良善呢?我们有理由假定,你认为自己拥有某种明确的权柄,来给你的孩子上这样一堂极其残酷痛苦的课,否则你会为此感到不寒而栗。我请求你提供这堂课在圣经中的出处。
同时,你却教你的孩子撒谎、偷窃,做尽坏事,等他长大成人后,再用美德的准则来改造他的行为,这样做有什么不协调的呢?也许你不会让你的孩子期望他会在罪中长大,你只是自己认定他会在罪中长大。但是,这样也好不到哪去,因为你的认定,肯定会成为他的认定,更何况,任何试图与你自己心中隐秘的认定相抵触的操练,都只会让本应公开而认真的现实的基督徒生活变得空洞无物和毫无价值。如果你不切实地将养育的目标立定为使你的孩子与神联合,你的目标就会大打折扣。也就是说,你的目标是不合乎基督教的、错误的、有罪的。
但你会说,我的孩子是个罪人,在上帝赐给他一颗新心之前,我怎能指望他开始过敬虔的生活呢?这是常见的(但错误的)说法。我会用出于这错误说法的措辞,来陈述反对它的意见,以便我们能够认识到这说法的错误。那么,是谁告诉你,一个孩子不可能拥有你所说的新心呢?你又从何得知,如果你在他面前活出了基督的生命,并与他一起活出了基督的生命,那赐生命圣灵的律,就不能把他的生命的更新也包括在内,并使他活过来呢?为什么你会认为,孩子心灵一些真正良善的原则能够被唤醒,是不可思议的呢?因为这就是作为基督徒的全部含义了。基督徒就是那为着良善事物本身的缘故而去爱这些事物的人,为什么你认为,一个孩子不可能在他心中萌生这样的爱呢?
无论我们如何看待人类堕落的问题,都不会禁止一个孩子,在他的第一个道德作为中,比在他20岁的第一个道德作为中,更有可能受引导,去追求良善和正确的事物。在这种情况下,他只是一个开始了行善的孩子,过着与所有基督徒一样的善恶混杂的生活。他心中的善与恶彼此交战,然而他心中的善仍握有一定的胜过恶的主权。为什么我们难以相信,孩子心中这内在的善恶冲突,不会从一开始就涵盖他整个的生命,和生命中的任何一部分呢?还有什么比相信耶和华的灵充满了所有物质世界,并以大能和治理临在于所有事物之中,好让所有人的灵魂,无论是婴孩还是成年人,都得到与其年龄和所需相称的、从圣灵而来的养育这件事更合乎于属灵的影响这教义本身呢?事实上,还有什么观点,比那种认为圣灵在儿童未成熟的灵魂中没有任何作用的观点,在本质上是更为错谬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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