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我们所有信仰的哲理都暗示我们,如果一个孩子本着正确的精神去做任何事情,也因为它是好的和正确的而去爱它,这就意味着一个新生命在他里面产生了。我们不能否认或怀疑这一点,否则我们的整个教义体系就会受到质疑。那么,在孩子身上得以唤起一些真正美好的情感,这是否真是不可思议的呢?在家庭的所有操练中,在神的灵的催化下,难道真的从来没有一次,能让他以爱和正确的方式,顺从父母的权柄吗?肯定是有的。
我们甚至必须坚持圣经中这看似荒谬的劝告:“你们作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因为这是理所当然的(或作:这是对的,this is right)。”当我们这样谈论对正确和良善的事物的爱时,我们当然必须区分两种不同的爱。一种,是仅仅是在沉思良善的事物时,自然而然地感到愉悦(即使最糟糕的心灵或多或少也都有这种能力),另一种是使灵魂切实地降服于良善事物的力量,可以使人切实地去领受这些事物的律。孩子不仅要对正确的事物产生一定的柔和的情感,而且要以一种坚定的爱来爱它,为了它良善的原则而爱它,把它当作一种满有活力和可以塑造其生命的大能,来接受它。
也没有任何一个年龄段的人,像孩子那样,在神的真理和爱面前,在众善之源和使人苏醒过来的圣灵的引导下,会有如此丰富的感情,和如此稚嫩的敏感。孩子被置于父母的权柄之下的目的,似乎 ,也是为了让父母把履行一切职责的抽象原则,可以化为孩童的行动,从而使他在实践中领受这些原则。这样,他就在主里学习了顺从父母——因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他也就可以在理智上领受这些原则之前,先领受了一切关乎虔诚和圣洁的顺服的原则。当他对父母的良善法则表现出真正的、爱的顺服精神时,你就会常常在他们身上看到孩童般喜悦的神情,快乐甜美的举止,对权柄即时而欣然的顺服,正如基督徒的经验所表现出的所有良好的特质。而这样的孩童,确实堪与成熟的基督徒相媲美。
6. 受到如此训练的孩童,他们能不能记得自己得救的确切时刻,就不再重要了。巴克斯特(Richard Baxter,著名英国清教徒牧师和神学家。——译注)一度感到非常烦恼,因为他想不起自己的品性是何时产生了满有恩惠的改变的。但他最终领悟到,其实教育就和讲道一样,都是使人领受恩典的一种恰当途径,他在对神的爱中找到了更甜蜜的安慰,因为他很早就学会了爱神。
一般来说,欧洲教会更多地把基督徒的虔诚,看作是人在童年的信仰操练下,所形成的一种生命的习性,而不太将其看作是一个人必须经历到的明显的属灵转变。例如在德国,教会囊括了社会上所有的人(因为基督新教是德国的国教。——译注)。值得注意的是,在一个如此松散的宗教体制中,也在其讲台上教导了如此多的有害错谬的情况下,在人们中间,仍然具有如此众多而深厚的宗教情感,如此众多可爱而朴实的品格,以及如此在社会中普遍充满的,基督徒虔诚的氛围。
事实就是如此,德国人常被称为天生就很虔诚的民族。他们表现出强烈的信仰气质。毋庸置疑,这是由于他们的儿童所接受的养育的形式,高度地期盼他们在幼时就可以成为虔诚的基督徒,孩子们也并未因着被要求必须表现出超乎他们年龄的属灵经验,而受打击。
同样,大家都认同,摩拉维亚弟兄会(Moravian Brethren)的基督徒们的虔诚是成熟而优雅的,不亚于世上任何一个基督徒团体。他们把自己的教会当作对孩子们施行圣洁之养育的童年学校,期望他们的孩子在教会这所学校中成长,就像在主的殿里所栽种的嫩芽一样。因此,据说在他们的10个教会成员中,竟没有一个人记得,自己是什么时候开始信主的。那么,这些历史已证明的奇妙事实,对我们而言,难道不是不可思议的吗?当事实对我们不利时,承认我们的生活,或教义,或两者中,肯定存在一些错谬,而我们应该加以纠正,这难道不是更明智、更虚心的做法吗?
如果我们再仔细研究一下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我们就会发现他们之间在性格方面,存在着某种类似于有机性联系的规律。这种联系使我们很容易相信,也很自然地期望,一个人的信仰可以传递到另一个人身上。也许我更应该说,这种联系使人相信,一个人的品格(孩子的)实际上包含在另一个人的品格中(父母的),就像种子在蒴果中形成一样。种子在蒴果中成熟后,通过茎所输送的营养物质的滋养成长,就逐渐与其分离了。
一个奇特的事实是,许多人对孩子邪恶品格的形成的看法大体相同,但对孩子良善的品格如何得以形成,却没有任何包含了以上可能性的观念。近来有很多人猜测,一个孩子是否生来就是堕落的,还是他堕落的性格是后天才形成的。但是,就像许多其他的重大问题一样,这个问题对孩子品格形成的决定性,远不如人们通常所认为的那么大。因为,根据对这个问题最积极的看法,孩子在脱离婴儿状态之前,并不算是真正就“出生”了。在此人生阶段(即婴儿时期)结束之前,他永远不能被认定是已经接受了一种独立的和恰当的本性。
我已经说过,圣经的宣告和生理学的定律迫使人们相信,孩子的天性会因为从父母继承的败坏的血脉,而受到某种程度的摧残,因为父母是活在罪的败坏影响之下的。但是,如果把这个问题仅仅看成是一个与时间点(或孩子出生的确切时间点)有关的问题,那么,这个问题并不像人们通常认为的那样严重。因为孩子出生后,仍然会浸淫在——且或多或少持续很多年地浸淫在——父母生命的影响之下。父母的生命会一直自然地传递到他的孩子身上,就像树干的汁液流入树枝那样自然,也像真正的有机定律所规定的那样自然。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能以狭隘有限的眼见之事,来操控了我们的思想,使我们错误地认为,既然孩子与父母生理上的分离已经发生,就断定他们之间再也没有任何有机性的关联存在了。甚至在孩子出生后的许多个月里,孩子的身体在营养方面,仍然依赖于和父母继续存有的有机性关联的过程(例如母乳的哺育),而不是依赖于孩子本身。与此同时,孩子的思想和品格尚处于形成的初期,仍是混沌朦胧。意志与良知是人格或个性的基础,而这些还只是以雏形存在于孩子身上,就像种子才刚刚开始在花的根部展开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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