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初,孩子只是被当作一个难以对外界产生反应的小不点,被父母抱在怀里。但在父母的生命气息,透过哺育婴孩的方式和语气,成为他们所见所闻的内容时,他就开始意识到了自己的存在。随着生命的成长,孩子的这种被动回应父母的程度和方式会逐渐发生变化。等孩子再长大一点,人们会发现,父母微笑会唤起孩子更多的微笑,父母所流露出来的任何的情感或热情,都会唤起孩子与之相应的回应。父母恼怒会引起孩子的恼怒,父母的皱眉会让孩子沮丧,父母的爱则会让孩子流露出与爱相契合的回应。那么,神圣的爱在孩子身上会引发的回应,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孩子接下来理解力的发展,使他可以开始听懂父母的话,但他无法选择要听什么话,也没有能力选择注入他心灵的情感。再往后,父母开始用命令的形式来表达自己的意志,以此来管理他。无论他们的要求是什么,他都无法抵挡,就像紫罗兰无法冷却炙热的阳光,败落的树叶无法驯服飓风一样。然后父母会指定他就读的学校,替他选择课本,管理他的同伴,决定他要接受的信仰的形式,并透过将孩子带入他们选定的教会,规定了他要接受的信仰的观点。
在所有这些事中,他们没有侵犯孩子的任何权利,而只是履行了所赋予他们的职责。因为他们的意志和品性正是由创造主设计出来,要成为孩子的意志和品性的基石。与此同时,透过如此循序渐进的过程,孩子越来越成为了一个独立的个体,并承担起恰当的社会地位和责任。在孩子和父母不断分离的这个过程中,父母的行为和生活方式不断内化到孩子的生命中。最后,他终于能够站出来,在他从他们那里所继承的、混杂了邪恶和良善的斑驳的生命色彩中,开始了他自己的生活。
我们所有现代思想的发展都趋向于极端的个人主义,我们的自由意志的学说发展到几乎不考虑、或根本不考虑生命成长的有机法则的地步。在很大程度上,当其他事物的意志把我们置于其范围之内时,我们的品性可能只是先前在我们身上所产生的,或延伸到我们身上的生命操练的自由发展而已。
浸信会的所有宗教理论都建立在以上错谬之上。他们假定,孩子和父母之间的性格存在有机性联系这一首要的真理是不可能存在的。但这一错谬的假定,恰恰受到我们所目睹之事实的驳斥。以及,正如我将逐一说明的,也被圣经的宣告所驳斥。当然,我们也和浸信会的基督徒们一样,对孩子在何时真正成为一个道德主体,抱有很多错谬的观点。我们似乎幻想着,当一个儿童在某个确定的时刻成为道德主体时,他就摆脱了之前的那种没有任何道德主体可以真正影响到他的道德上的虚无状态。
然而,其实我们更应该认定,孩子最初是处于父母的道德主体性的影响之下,然后透过一个复杂众多的道德主体的影响过程,逐步走向一种适当的独立性和对自我的把控。如果我们假设,孩子是在某个时刻就突然成为了一个完整的道德主体——而在此之前他从来都不是——那么这种假设是笨拙的,也与我们观察的结果不一致。孩子与父母的分离是循序渐进的。孩子在其出生后的任何时刻都不会完全脱离父母好坏行为的影响范围。因为父母在孩子身上操练着自己,向孩子流露他的情感和情绪,并凭借一种有机的力量,在他身上塑造出一种或好或坏的品性。
以上正是基督教教育的理念,即教育始于养育或熏陶。这样做的目的,是使得父母的基督徒生命和灵性——即在神的灵里面,并由神的灵所塑造出的生命和灵性——流入孩子的心灵,与他刚刚开始而半成型的生命融为一体。由此,孩子里面就会孕育出属于他自己的良善品性,即属于他们自己的思想、观点、信心和爱心。这些品性将缓慢而逐步地成为他自己的独立生命的一部分,但在性质上与其从父母继承的品性仍然是相同的。与此相反的假设,即孩子的美德必须是出于他单独和绝对独立于父母之生命的选择的产物,则纯粹是空幻的。
至于衡量父母或孩子的个人灵性状况的尺度的问题,毫无疑问,每一个神的子民都只应对属于自己的美德负责。但是,美德与其说是一种行为,或一系列行为,不如说是一种属于人的状态。而且,如果我们注意一下诱发出或预备了这种状态的成因,会发现人本身的意志可能或多或少在这些成因中发挥了影响 。
而且,若我们假定一个人,甚至可能是被先于他自己意志的原因,而预备好了这种状态,这样的假定并不是荒谬的。因此,当他开始为自己而生活时,他的奋斗和尽责是为了维持和完善那已经开始了的状态,而不是要产生出一种新的状态。因此,可以肯定的是,我们在任何时候都不可能独立到一种完全不会受到那些塑造我们品性的有机法则影响的状态中。
所有的团体都是有机的,无论是教会、国家、学校或家庭。这些有机体都蕴含着一种精神(或灵性),每一个有机体都有其自身的特点,都具有对宗教抱有或多或少的敌意或善意的特质。所有这些有机体,至少在某种程度上,都对属于其中的个体的人具有主权。在我们所谓的信仰的复兴中,有很大一部分带来复兴的能力正是属于这有机的能力,其神圣性并不因此能力的性质而遭减弱。
孩子只是比我们所有人都更容易受到生命成长的有机法则的影响而已。我们一生之久所拥有的,是一个受多方影响塑造的纷繁驳杂的个体生命。一个纯粹的、独立的、个体的、完全只由他自己把控自己生命的人,如此的人只存在于我们的幻想之中。这样的人在世上从未存在过,也不可能存在。无需多言,这种认为父母与子女之间存在着有机性联系的观点,为基督教教育的观念奠定了根基。这种观念与现在盛行的,打着虚构和恶毒的个人主义的幌子的教育观念大相径庭。
也许有必要补充的是,我以上就辩明父母与子女的生命之间存在有机性联系所使用的强烈措辞,并不是为了断言父母自身就具有更新子女生命的能力。也不是为了断言,子女的生命,可以透过任何不如更新父母自身那样直接的圣灵的干预,而得到更新。当胚芽在任何植物的茎上形成时,从一个角度来看,可以说是植物的生长本能产生出了胚芽。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同样的使得植物迅速生长的太阳的热能,也必能使得胚芽迅速生长,并透过这热能在两者之中的共同的作用,而维持住植物内部的生长机能。
因此,如果在父母的品性中存在着一种有机的能力——就像我说过的那样——它在其自身并不是一种已经完全的能力,而是一种需要神的灵同时真实作用于父母和孩子身上才能产生果效的能力。正如保罗所说:“我……用福音生了你们。”(林前4:15)我们也可以这样说,即在父母的生命中包含着活生生的福音,而父母在养育的过程中,将这福音的能力与孩子的灵魂有机地联合起来。但这一宣告并不排除从神而来的影响的必要性,因为神的影响在每一种情况里都是真实的。
当我们从人类的角度,或从人类可理解之证据的角度,来看我们的主题时,我们所要考虑的就是以上一些要素。所有这些因素都使我们确信,基督徒的教育的唯一而真实的理念,正是让孩子从小就在父母的基督徒生命的培育和熏陶下成长,使其从幼年起,就在原则上成为了一名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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