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猛然发现,又有库存可以盘了,这真是泰库辣!
在eddy哥犀利分析批判过近些年在我圈流行的“箭袋神学”或“纯洁文化”之后,我已经几无学术上的空间可供发挥。
于是,就胡乱写写我的一些感受吧。
我的感受其实可以总结为一句话:在已经非常内卷的群体生活在,婚恋议题其实很容易成为一个张力积聚之下的爆点。
若是,自然而然,兴许就是最好。
另外,在我现在的认识里,根据St Paul在林前7章已经讲得不能再清楚的原则,我并不认为信者必须也要和信者结合,才算是“合法”的婚姻。
他的话,在原始的上下文里,其实更适合于指导再婚的案例(而且要留意,其实他也强调了,因为任何原因而结束前一段婚姻的信者,并不是必须要再婚,这真是颠覆当世习俗的教导)。
毕竟,如果我没理解错的话,在祂的话里面,婚恋,其实并不具备某种我们想象出来的终极价值(但这并不同时就意味着它没有价值,或一点也不重要;hello,二极管思维)。
“若能以求自由,就求自由更好。因为做自由人蒙召的,就是祂的奴仆。”
“时候近了,我愿你们无所挂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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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做传道人的时候,免不了要为会众里儿女情长的事操操心。虽然这好像不是我们这些人“分内的事”(我其实一直都不认为是),但是,在教会这个社群里,也算是人之常情。
所以,久已想写一写教圈里面(乱)点鸳鸯(没)谱的事情,但是提起笔来,又不知从何说起。婚育率近年持续走低,将来大概率也不太可能会有大幅度的上升,我们似乎已经进入作为率先体验服的日韩的“少子化社会”的态势。这样的大环境,对我国教圈会有怎样的长期和复杂的影响,我们且拭目以待。
怎么说呢,以前我认为凡是适龄的基督徒,都应该给我马上结婚(罪过,罪过),但是现在我不这么认为了。特别是在目睹和亲历了许多一开始(包括到现在)都让人较为痛苦和纠结的婚姻案例以后,我确实不这么认为了。
我以为,我们这个圈子里面的人,有可能需要考虑一种很复杂、但是很真实的可能性,一种对我们的婚恋观有很深的、但是不太容易察觉的因素的影响:
我们有可能对婚姻和生育的正面意义和价值看得太高,而对圣经,特别是新约里,对信者为了某些更重要的事物而有意独身的教导,和独身作为一种严肃的选项的正面价值,看得过低。
先说说历史上的一些有趣的事情。
以前我读各种教会历史的时候,对初早期时代似乎有很多人自愿选择独身,然后成为后世称之为的“修士”和“修女”、或“教父”或“教母”(想一想那位我忘了名字的、对加帕多家三教父影的神学和灵性影响深远,且本身的神学灵修素养也极为精湛的姐妹,好像叫什么卡特琳娜;以及舍弃儿女家产,只身随教父耶柔米远赴圣地译经的圣保拉)这件事颇为讶异。
那时候,我大概就自然地接受了,许多人对初期群体中,许多人受到某种“基督教禁欲主义思想”(其实,就算是真的某种禁欲主义,“基督教”这个定语,也是非常重要的)的影响,轻看婚姻和生育后代的价值,认为这是对灵魂有害或对灵性长进构成阻碍的事情,所以纷纷投身于独身修道的大潮之中。
当然,在面对头300年的逼仄情势之下,神职人员的celibacy的普遍选择,就更不用说了。其实需要提一句,直到今日,在某些普世教派之中作为制度规范的“独身制度”(罗马是涵括所有神职、东方是主教以下可以婚育,若选择婚育就不能做主教了),并不是从一开始就产生的,而是在历史的发展中,渐渐成为主流的精神,进而成为明文的制度。
我在想,这些人自愿不结婚,他们真地过得幸福吗?
我不知道,因为我实在没有机会去实地亲自采访一下他们本人。
我想要面对面采访一下圣安东尼、圣保拉、圣西面、圣十架若望(约翰)。但是,还是等到那时候再说吧。我所读到的,都是教会史学者们的研究和书写,是经过人们消化和转译的文献所呈现出的状态,而不是第一手的生命的徘徊和抉择。
这是颇为遗憾的事情,因为我们确实活在一个被深度诠释过的世界里,我们也将继续活在一个经由诠释、而才能稍得体会的现实中,直到祂来终结所有错谬和不完全的诠释,引入那个本真的现实。
但是,我读了历史以后,至少让我确认了这样一件事:
自愿选择独身,至少在大公历史的开头,也在此后的大部分时间里,并非是某种“非主流”、“灵性不健康”,甚或人们普遍倾向于认为的病态的”禁欲主义“的兆头,而是一种严肃的、合乎圣经的人生路径的抉择。
我不太相信在那时候,和现在我所认识的许多人,以及在普世团体中的许多人,都是一致地深受某种禁欲主义思想的毒害。这首先在逻辑上绝不成立,在祂的话语中,就更是了。
如果硬要说在这些人当中,确实有部分受到类似思想或者说倾向的影响,那么在最好的意义上,也应当称之为某种“基督教禁欲主义”(我暂时还不太有把握用biblical celibacy这个术语),而不是随便哪种禁欲主义。
换言之,这些人自愿独身,乃是为了信仰的缘故。这样一来,同样的现象的事情,背后就有了极为不同的动力和目标了。
神职人员是否必须要强制独身这个问题,我认为是不能作制度性的安排。我也相信这是祂的教导。
但是,如果你要问我,假设我在年轻时,没有进入婚姻,也没有选择生育后代,那么我是否至少可以有比现在多得多的时间精力,为祂多来做一些些的事情,我认为很可能是这样的。当然这是两种不同的做事的方式和节奏,很难说有孰高孰低之分。
但是,我们不应该否认一个事实:祂确实会赐给一些人这个恩赐/礼物。这也是为什么,我不曾主动在我曾服务的群体中,为年轻人(乱)点鸳鸯谱。
我也并不认为,这是我们这些人的分内之事。我曾劝我们当中的年轻人,千万不要急着为了结婚而结婚,至少在定下“终身大事”之前,要多想一想,一些常识性的问题。
我认为在NT中,关于婚恋,有几句话值得我们认真考虑。
一句是:“这话谁能领受,就可以领受。”
还有一句是:“人若禁止不住,就可以结婚。因为,与其欲火攻心,倒不如嫁娶为妙。”
还有一句:“我愿你们毫无挂虑。”
第一句的意思是,虽然我知道大部分人都会进入婚育,但是不要想当然地认为,所有人都必须要这样做,才是“正常的”,总要为年轻人保留这样一种可能性:他们不用婚育,也可以在祂里面,也在祂的群体里面,过得很自在。如此这般,岂非好事?
一个人内心笃定不急着结婚,和一个受到周围人都结婚了,而我还不结婚,我是不是会被认为是不正常的人,而急着结婚,是不太一样的。其实,是大不一样的。
第二句的意思是,如果我的汉语语法还算达到了小学程度的话,我认为,说这句话的人的意思应该是,如果你还具备了足够的自制力,不是为了只是能拥有夫妻生活这个唯一(主要?;所谓”欲火攻心“)这个目的而进入婚姻的话,我劝你暂时不要急着结婚。
因为,在这句话的上下文里面,同一个作者说,如果你们没结婚,那么就会有大把的时间和机会,去为祂作更多的事情,祝福到更多你不认识的人。仔细体会一下“与其”和“倒不如”这个词其中的深意,就能体会到作者的良苦用心。
第三句,我认为就不需要作太多解释了。对于结婚越久的人,个中的含义和复杂,就越能体会。我只能,说懂的都懂。不懂的,就让TA不懂吧。
并且,如果我的汉语语法还算是达到了初中程度的话,我只能说,对于说这句话的人,他是真心认为,在某些前提得到了满足的情况下,选择(终身,或在一段或长或短的时间里)不结婚,而较为专心地为祂做事,是比结了婚想再为祂做事,在效率和心无旁骛的效果上,确实是更好。虽然同一个人也说了:“话虽如此,我知道祂赐给各人的恩赐,一个是这样,一个是那样。”
我做事越久,就越觉得,许多人如果不结婚——至少不要急着在某个人生阶段结婚——会比他们匆忙进入婚育,要好很多。当然,祂许可的事情,我不能说什么的。事实上,也确实如此,对于很多人来说,如果不先经历到在祂许可之下的某种婚育之中的“痛苦”和“彷徨”,便很难体悟生命的底色,和好消息的真意。
我只能这样说,各位,也许我们低估了在今世婚育的艰难,而高估了自己的意愿和韧性。人生有限,若为祂活,诸事安排,须要从长计议。
最后讲一个真实的故事。
我有一位亲戚,年轻时颜值颇高,气质堪比林青霞王祖贤,在人生的豆蔻年华,闪婚,闪离。然后一地鸡毛。然后彷徨无措,独上高楼。
然后,她信了。她从此没有再结婚,专心为祂做事。
有趣的是,祂并不自认为有“独身恩赐”,而是说,如果遇到合适的人,也会慎重考虑的。她所归属的团体,有不少独身的年轻男女。以前我认为,这是某种好玩的事。现在我认为,这是祂恩典和爱的明证。
论到婚育,我恐怕我们许多人活在巨大的惯性中而不自知。
这是文化的惯性,也是肉身的惯性。这是体制的惯性,也是情欲的惯性。这是今世的惯性,也是彩礼的惯性。这是冲动的惯性,也是思维的惯性。
但是不要忘了,祂确实说过,将来的人,也不娶,也不嫁。
如果有人认定这样的话只适用于将来的生活,那么,就让TA这样认定吧。
但是,如果有人相信这话可以至少部分地在今世实现,那么,TA是有福的人。因为他们不以世人的标准,为自己在祂里面的新生命的标准。
这样的人,是靠着恩典摆脱了人生的必然性和低级趣味的辖制的人。
他们是高尚的人。他们是自由的人。他们是幸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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